经过IMO秘书处的筛选,部海事局宋巍同志被选为审核组成员参加了于2016年6月4日至13日对尼日利亚的强制审核,这是我国审核员首次参加国际海事组织(IMO)对其成员国的强制审核,也是宋巍同志于2010年对伊朗实施自愿审核后第二次作为IMO审核组成员对其他成员国实施审核。
IMO对各成员国的强制审核于2016年开始,以评估各成员国作为船旗国、沿岸国和港口国履行IMO强制性法律文件的情况,分享履约经验、开展必要的技术合作以提高各国履约水平。
审核组由宋巍同志、土耳其的Cahit Yalcin船长和来自挪威海事局的Haakon Strohung先生(挪威常驻IMO副代表)组成。按照IMO审核机制审核标准和审核程序要求,审核组对尼日利亚交通部、环保部、海军等所有涉及IMO履约的相关部委,尤其是对尼日利亚海事和安全机构(NIMASA)进行了审核。同自愿审核阶段相比,强制审核涉及IMO成员国作为船旗国、沿岸国和港口国履行IMO强制性文件的各个方面,比自愿审核阶段更严格、更详尽。
在审核期间, Strohung先生提到我国向IMO履约分委会第3次会议(III3)提交的提案,尤其是对我提交的关于修正《主管机关授权被认可组织协议范本》提案表示赞赏和支持。Strohung先生还表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其一直参加IMO各级会议,明显看到中国近年来在IMO事务中更加的积极和主动。宋巍同志对Strohung先生将支持我相关提案表示感谢,并表示中国作为IMO A类理事国,将会在IMO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共同促进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