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一工作组会议(7月9日至13日)正在制定指导方针,以支持自2020年1月1日起船用燃料油中硫含量限额降从目前的3.50%限到0.50%的一致执行(该限额在控制区域指定排放已降到0.10%)。在污染预防和应对小组委员会(PPR)的主持下,闭会期间会议将致力于制定一些非常详细的指导方针,以支持0.50%限额的一贯执行。
具体指导方针包括筹备和过渡问题的指导,诸如关于2020年船舶计划制定的指导;新燃料混合物或燃料类型对燃料和机械系统影响的指导;港口国控制和在用燃油样品在内的验证和控制机制及作用问题的指导;不可用燃油的标准报告格式的指导;以及有关混合燃料选择的安全影响的指导。
此外,会议将审议对《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附件六的修正提案,以便为船用燃油提供统一的核实程序和检测方法(包括提供“硫含量”的规管定义)。核实程序只对船用燃油检测和燃油标准测试可用。
今年4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72)指示闭会期间会议在今年10月直接向MEPC 73作《2020年船舶实施规划指南制定情况的报告》。MEPC 73有望将批准和发布该指导方针,以于2020年限期生效之前为业界提供一年多的适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