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洋和公海

在世界各地航行的船舶都受到严格的环境、安全和安保规则的约束,这些规则贯穿于整个航程。 在美国纽约举行的联合国海洋会议期间(9月4日至17日),国际海事组织为国际航运制定了全面的规章制度。该会议正在采取初步措施,以制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文件,被简称为’BBNJ’。
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是通过完善的旗帜、沿海和港口国控制系统来执行的。海事组织的许多措施旨在积极促进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其中,《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MARPOL)和《国际压载水管理公约》旨在防止具有潜在入侵性的水生物种的传播,《伦敦公约》和《议定书》规定了海上倾倒废物的相关事宜。海事组织现已采取了许多保护措施,在指定敏感海域(PSSAs)内外及殊区域和排放控制区的所有船只必须遵守。其中包括严格的压载水排放规则,需避免的区域和其他船舶只航线系统,以及那些旨在使船只远离鲸鱼繁殖地的规则。国际海事组织的极地规则对于在北极和南极航行的船舶具有强制性。国际海事组织还发布了保护海洋生物免受水下船舶噪声影响的指导意见。
国际海事组织的Fredrik Haag概述了该组织通过50多项具有全球约束力的条约制定国际航运通用约束规则的经验,以确保航运对海洋的可持续利用。国际海事组织欢迎为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进一步解决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而作出的努力。同时,新文件的筹备进程注意到新协议应承认而非破坏现有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框架及相关的全球和部门机构,使国际海事组织倍受鼓舞。
Haag先生还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的航运会周边会议期间(9月5日)介绍了国际海事组织的监管制度及与BBNJ的相关性。此次活动由国际海事组织,马绍尔群岛和挪威政府以及国际航运商会(ICS)在挪威船东协会的协助下联合举办。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BBNJ新文件下的一系列会议预计将于2020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