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助力减轻毛里求斯“若潮号(Wakashio)”溢油的影响

国际海事组织(IMO)继续支持国际行动,以应对毛里求斯“若潮号(Wakashio)”号失事后的溢油事件。IMO和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UN OCHA)已联合部署了一名专家,该专家正在就减轻对环境和沿海社区的影响向毛里求斯政府提供咨询意见。

自8月12日起溢油处理专家一直在现场提供技术性意见,他(她)们参加了多项实地视察和操作性会议,并联络参与处理溢油工作的各利益相关者。

报告显示,在8月15日星期六“若潮号(Wakashio)”号船体断裂之前,船上的大部分石油已经清除。据估计,已经提取了超过3,000吨的燃料,但一些残渣和其他石油仍残留在船尾部分。

现场清除的重点现正转向打捞和移走船体,以及继续打捞浮油和清理海滩。受影响的地区位于非常敏感的海域,包括蓝湾海洋公园、艾格雷特岛和拉姆萨尔湿地。

IMO秘书长林基泽说:“我要赞扬所有参与到支持毛里求斯政府和减轻“若潮号(Wakashio)”溢油影响的国际行动中的人。”“我期待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以便将调查结果提交给IMO,并根据建议采取行动,”林基泽补充道。

IMO继续与联合国其他实体合作,包括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OCHA)、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联合国卫星应用服务项目(UNOSAT),以及参与溢油处理工作的其他利益攸关方。很多国家(包括法国和日本)也在协助毛里求斯启动国家溢油应急计划。

除了IMO和OCHA,船东和国际油轮船东防污联盟(ITOPF)也在动员环境和溢油专家。船东已指定SMIT打捞公司监督打捞工作。

IMO的责任和赔偿制度在这一事件中起了一定作用。根据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若潮号(Wakashio)”根据相关文件(包括LLMC)和现行的国家立法,就在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物损害和污染索赔投保了强制性保险。鉴于所涉船舶是一艘散货船,针对油轮造成污染损害的其他国际公约(如: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不适用于这种情况。

来源:IMO官网

网址:http://www.imo.org/EN/MediaCentre/WhatsNew/Pages/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