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生效的《IBC规则》和《MARPOL公约》附则II的修正案要求船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关于《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IBC规则》)和《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国际公约>》(《MARPOL公约》)附则II——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的修正案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航运业应在此之前替换船上相关的证书,以符合要求。

具体而言,《IBC规则》修正案要求一份新的船舶适装证书(CoF),且最迟应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签发,并随船携带。新的适装证书(CoF)将取代现有的证书,因此,强烈建议尽快将新证书替换上船,以确保船舶在2021年1月1日后能够正常运作。

自2021年1月1日起,所有船舶须持有一份新的船舶适装证书,在2021年1月1日前装载的货物可按照装货日的有效规定进行装卸。同时,为船舶准备好进一步检测有毒货物的特定的蒸汽探测仪器。且注意要求在卸载持久性漂浮物后进行预洗的地区的港口,可能需要面对缺乏预洗残余物岸上接收设施的情况。

《MARPOL公约》附件II第13.4条规定了可豁免强制性预洗的情况,即,已卸载的柜罐重新装上相同物质或与先前的柜罐中的物质相兼容的其他物质,则柜罐在装载前可不清洗。但,如发生此种豁免情况,在货物记录簿上的适当条目下应由认可的验船师作出相应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