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POL公约》规定的特殊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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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POL公约》附则I《防止油类污染规则》、附则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规则》、附件V《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中将某些海域定义为“特殊区域”,其中,出于与其海洋和生态条件以及海上交通相关的技术原因,必须采取防止海洋污染的强制性的特殊方法。根据《公约》规定,这些特殊区域的保护水平高于其他海域。

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建立了特定的二氧化硫(SOx)排放控制区,对硫排放作出了更严苛的管控,以及符合Tier III 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的氮氧化物(NOx)排放控制区。


《MARPOL公约》规定的特殊区域如下:

通过,生效&特殊区域生效日期

特殊区域

通过

生效日期

实际生效日期

附则I:油类

地中海

1973年11月2日

1983年10月2日

1983年10月2日

波罗的海

1973年11月2日

1983年10月2日

1983年10月2日

波罗的海

1973年11月2日

1983年10月2日

1983年10月2日

红海

1973年11月2日

1983年10月2日

*

海湾地区

1973年11月2日

1983年10月2日

2008年8月1日

亚丁湾

1987年12月1日

1989年4月1日

*

南极

1990年11月16日

1992年3月17日

1992年3月17日

西北欧水域

1997年9月25日

1999年2月1日

1999年8月1日

阿拉伯海的阿曼地区

2004年10月15日

2007年1月1日

*

南非南部水域

2006年10月13日

2008年3月1日

2008年8月1日

  附则II:散装有毒液体物质

南极

1992年10月30日

1994年7月1日

1994年7月1日

  附则IV: 生活污水

波罗的海

2011年7月15日

2013年1月1日

**

  附则 V: 垃圾

地中海

1973年11月2日

1988年12月31日

2009年5月1日

波罗的海

1973年11月2日

1988年12月31日

1989年10月1日

波罗的海

1973年11月2日

1988年12月31日

*

红海

1973年11月2日

1988年12月31日

*

海湾地区

1973年11月2日

1988年12月31日

2008年8月1日

北海

1989年10月17日

1991年2月18日

1991年2月18日

南极地区(南纬60°以南)

1990年11月16日

1992年3月17日

1992年3月17日

更广泛的加勒比海地区,包括墨西哥湾和加勒比海

1991年7月4日

1993年4月4日

2011年5月1日

  附则 VI: 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 (排放控制区)

波罗的海 (SOx )

(NOx)

1997年9月26日

2017年7月7日

2005年5月19日

2019年1月1日

2006年5月19日

2021年1月1日****

波罗的海 (SOx)

(NOx)

2005年7月22日

2017年7月7日

2006年11月22日

2019年1月1日

2007年11月22日2021年1月1日****

北美排放控制区
(SOx &PM)

(NOx)

2010年3月26日

2011年8月1日

2012年8月1日

2016年1月1日***

美国加勒比海排放控制区
(SOx &PM)

(NOx)

2011年7月26日

2013年1月1日

2014年1月1日

2016年1月1日***


备注:

* 这些地区的特殊区域要求尚未生效,因海岸线与相关特殊区域接壤的《MARPOL公约》缔约方尚未就是否有足够的接收设施发出通知(《MARPOL公约》附则I第38.6条和《MARPOL公约》附则V第5(4)条)。

** 新的特殊区域要求于2013年1月1日生效,但只有在海岸线与相关特殊区域接壤的《MARPOL公约》附则IV缔约方发出关于其配备有足够的接收设施的通知后才会生效。(经修订的《MARPOL公约》附件IV第13.2条,由MEPC.200(62)号决议通过,于2013年1月1日生效)

*** 在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建造并在这些排放控制区作业的船舶应符合《MARPOL公约》附则VI第13.5条规定的NOx Tier III的标准。

**** 在2021年1月1日或之后建造并在这些排放控制区作业的船舶应符合《MARPOL公约》附则VI第13.5条规定的NOx  Tier III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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