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理事会将扩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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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举行的IMO理事会第33届特别会议上核准了《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修正案草案,以扩大理事会的规模,延长理事国任期,并承认《国际海事组织公约》额外的3种语言文本作为正式版本。

这些修正案将提交于2021年12月6日至15日举行的IMO第32届大会会议审议,以期通过。在修正案生效之前,目前的结构将保持不变。

拟议的修正案需要IMO三分之二的成员国或116个成员国(根据目前174个成员国和两个联系成员)接受才能生效。

理事会的扩大

大会一旦将理事会改革提案生效后,IMO理事会将增加12个成员国,从目前的40个成员国增加到52个。扩大后的IMO理事会规模,将各有12个席位分配给(a)类和(b)类理事国,28个席位分配给(c)类理事国。

具体分类如下:

A类理事国: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具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B类理事国: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具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以及

28个席位的C类理事国:未被选进A类和B类理事国的,这些国家在国际航运方面具有特别的利害关系,他们入选理事会能够确保代表世界主要的地理区域。

理事国任期时长

根据核准的修正案,理事国将继续发挥作用,直到连续两届大会常会结束,在此之后,他们将有资格再次当选。由于大会通常每两年举行一次,这通常意味着理事国的任期为四年。

额外的正式语言文本

另外,本着联合国系统采用多语言的精神,IMO理事会一致认为,应该添加阿拉伯语、中文和俄语(已是本组织的官方语言)文本为《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正式版本,作为当前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正式版本的补充

现任理事国

当选为2020-2021两年期理事国为:

(a) 类:中国、希腊、意大利、日本、挪威、巴拿马、韩国、俄罗斯、英国、美国。

(b) 类: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法国、德国、印度、荷兰、西班牙和阿联酋。

(c)类:巴哈马、比利时、智利、塞浦路斯、丹麦、埃及、印度尼西亚、牙买加、肯尼亚、科威特、马来西亚、马耳他、墨西哥、摩洛哥、秘鲁、菲律宾、新加坡、南非、泰国和土耳其。

IMO理事会历史

IMO理事会自1958年3月最初以16个成员国的形式生效以来,已经几次扩大。最近的扩大是1993年修正案的结果,该修正案于2002年生效,使理事会的规模增加到40个,(a)类和(b)类增加到10个,(c)类增加到20个成员国。

先前一次的扩大于1984年开始生效,当时理事国数量增加到32个,其中16个属于(c)类理事国;1978年(c)类理事国扩大到12个,使得理事国数量增加到24个;1967年,IMO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一项修正案,将理事国的规模扩大到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