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指出通过船队监管二氧化碳排放是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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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荷兰咨询公司CE Delft为丹麦航运公司编写的一份新分析报告中指出,通过采用以船队为基础的方法来满足效率要求,将更好地实现降低船舶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如果新的低排放和零排放船舶能够投入使用,且在本十年结束前能够接受更昂贵的气候中性燃料,那么二氧化碳监管应该可以基于航运公司的船队,而不是单个船舶。

该报告分析表明,如果允许旧船继续保持不变,而不是对其进行改造,那么就可以腾出资金来建造二氧化碳排放量极低或零排放的全新船舶。与此同时,该方法将确保总二氧化碳排放量不会超过旧船也被要求进行改造的情况。

丹麦航运安全、环境和海事研究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应该把精力分散在所有船舶上,而应该把精力集中在最新最环保的船舶上,这一点已经被新的研究证实了,支持在测量航运公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从整体上看船队。

报告发现,目前几乎没有办法弥补低碳和零碳燃料的额外成本,因此对这些燃料使用的预测也很低。与此同时,案例研究分析发现,船队层面的合规可促进投资于低碳和零碳燃料船舶的商业案例。在最好的情况下,使用低碳和零碳燃料的70%以上的额外成本可被不投资改进船队中其他船舶的情况所覆盖(在最坏的情况下,这一比例约为5%)。船队的总排放量将与所有船舶都获得C等级船舶时相同。这将是对目前情况的一种改善,在目前的情况下,使用低碳和零碳燃料是很难的。

船队层面的合规不影响船队总排放量,不影响满足IMO最初雄心勃勃的水平,因其可以通过设计,要求船队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等于或小于当所有船舶单独符合要求时的排放量。

由于目前正在就船舶如何能够满足效率要求进行行业谈判,丹麦海事管理局已向海事组织提交了分析报告。他们没有把它作为一项具体的建议提出,而是作为一套可以纳入讨论的想法提出。丹麦航运公司表示,他们将在与国际海事组织的合作中使用这项分析。在此之前,世界航运理事会和国际邮轮协会(CLIA)也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了类似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