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作为联合国负责海上人命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监管机构,自1959年成立以来,通过了大量公约和规则。由于世界各地一些毁灭性的恐怖主义行为给安全带来新的挑战,IMO迅速和适当地作出反应。为了有效地处理这些海上安全威胁,IMO的任务之一就是使海上旅行和运输尽可能安全可靠。
1985年10月7日,意大利邮轮Achille Lauro的劫持事件是一次重大的恐怖主义行为。在该事件之后,IMO通过了第A.584(14)号决议“关于防止威胁船舶及其乘客和船员安全的非法行为的措施”。随后,在1986年,考虑到联合国大会关于讨论船上恐怖主义问题并就适当措施提出建议的要求,IMO发布了第MSC/Circ.443号通函“关于防止针对船上乘客和船员的非法行为的措施”。
1. 1988制止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的非法行为公约(SUA公约,包括1988年和2005年议定书)
在阿基利·劳罗事件发生后,IMO继续努力制订和通过各项安保的公约和规则,并于1988年3月通过了《制止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的非法行为公约》。该公约通过1988年《制止危害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的非法行为议定书》,将规定扩大到危害大陆架固定平台的非法行为。
《SUA公约》确保对对船舶实施非法行为的人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使用武力扣押船舶的行为;针对船上人员的暴力行为;以及在船上放置可能摧毁或损坏船舶装置的行为。《公约》规定对犯有或据称犯有公约所列罪行的人实施惩罚或引渡。目前已有196个国家批准了《1988年SUA公约》,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94%,已有154个国家批准了《1988年议定书》。
2. 《1988年SUA公约》的2005议定书
2005年10月10日至14日举行的“修订SUA公约”外交大会通过了对1988年公约及其议定书的重要修正案。这些修正案以《SUA公约议定书》(2005年议定书)的形式通过。
《1988年SUA议定书》与《1988年SUA公约》一起通过,仅适用于位于大陆架上的固定平台。对《1988年SUA公约议定书》的修正案反映在《2005年SUA公约议定书》中。2005年议定书新的第2bis条扩大了《1988年固定平台议定书》所包含的犯罪范围。
3.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ISPS)规则
2001年9月11日发生在美国的悲惨事件引起了船舶易受攻击问题的关注,特别是船舶被用作恐怖主义活动载体的可能性。因此,2001年11月IMO大会第A.924(22)号决议“关于审查防止威胁乘客和船员安全及船舶安全的恐怖主义行为的措施和程序”,呼吁评估现有的国际法律和技术措施,以防止和制止针对海上和港口船舶的恐怖主义行为,并改善船上和岸上的安全。其目的是减少船舶及其货物、乘客、船员、在船上和港口地区的港口人员面临的风险,并加强船舶和港口的整体安全,以管理和尽量减少航运成为国际恐怖主义目标的可能性。
IMO大会还同意大幅加强本组织的技术合作项目,以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海上安保问题。自此以后,IMO在世界各地举办了大量关于加强船舶和港口安全的区域和国家研讨会。
A .924(22)号决议通过后,海上安保外交会议(2002年SOLAS会议)于2002年12月9日至13日在IMO伦敦总部举行。109个《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约国政府、两个IMO成员国的观察员和两个IMO联系成员的观察员出席了会议。联合国专门机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国际组织也派代表作为观察员出席了会议。
2002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大会通过了对《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若干修正案,其中影响最深远的修正案包括《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安全规则》(ISPS)。《ISPS规则》分为强制性的A部分和建议性的B部分,其中A部分载有对各国政府、港口当局和航运公司的详细安全要求,B部分载有如何实施这些要求的建议。另外,会议还通过了一系列决议,旨在加强实施修正案,并鼓励将这些措施应用于《规则》未涵盖的船舶和港口设施。
自通过《ISPS规则》以来,IMO为其成员国和海运业通过了进一步的指南,以保障该规则的有效实施。IMO通过的所有相关指南的综合版随后均以《IMO海上安保和<ISPS规则>指南》的形式制定。
4. IMO海上安保和《ISPS规则》指南(2012年版)
IMO出版了《IMO海上安保和<ISPS规则>指南》的第一版(2012年),以协助成员国政府实施《ISPS规则》。自2012年以来,在IMO的全球海事安全综合技术合作计划(ITCP)下,海上安保与便利(MSF)部门以《ISPS规则指南》为基础,制定并实施了一项全面的全球技术合作计划。该《指南》的重点是协助各国实施、核查、遵守和执行IMO海上安保措施的规定,包括《ISPS规则》和《SOLAS公约》第XI-2章、反海盗倡议、《SUA公约》以及远程识别和跟踪(LR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