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POL公约》中关于硫氧化物(SOx)和颗粒物(PM)排放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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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x和颗粒物排放控制适用于《MARPOL公约》的第2.9条所定义的所有燃油,以及船上的燃烧设备和装置,包括主机和辅机以及锅炉和惰性气体发生器。这些控制措施分为排放控制区(ECA)内适用的控制措施和该区域外适用的控制措施,前者旨在限制SOx和颗粒物的排放,后者主要通过限制装载、加注的燃油以及随后在船上使用的燃油的最大硫含量来实现。这些燃油含硫量限值(以% m/m表示)在近几年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即条款第14.1和14.4条:


SOx和颗粒物排放

排放控制区(ECA)外的限值

SOx和颗粒物排放

排放控制区(ECA)内的限值

2012年1月之前,4.50% m/m

2010年7月1日之前,1.50% m/m

2012年1月1日及之后,4.50% m/m

2010年7月1日及之后1.00% m/m

2020年1月1日及之后,0.50% m/m

2015年1月1日及之后,0.10% m/m

目前建立的排放控制区为:

1. 《MARPOL公约》附则I定义的波罗的海区域(仅限SOx);

2. 《MARPOL公约》附则V中定义的北海区域(仅限SOx);

3. 在MARPOL附则VI的附录VII中定义的北美地区(2012年8月1日生效)(SOx, NOx和PM);

4. 美国加勒比海地区(2014年1月1日生效))根据《MARPOL公约》附则VI 附录VII定义(SOx, NOx和PM)。

此外,2022年6月召开的MEPC 78已核准了将整个地中海作为硫氧化物(SOx-ECA)和颗粒物排放控制区的《MARPOL公约》附则VI修正案,以期在MEPC 79通过。该修正案可能于2024年年中生效,根据MARPOL公约相关条款的规定,船舶实际遵守大概在2025年。

鉴于此,大部分在ECA内外营运的船舶都会使用不同类型的燃油,以符合相关的限制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在进入ECA之前,船舶必须完全转换为符合ECA规定的燃油(第14.6条),并随船携带转换燃油的书面程序。同样,直到从ECA离开,才将符合ECA规定燃油转换至其他燃油。每次在燃油转换作业进入排放控制区域以前完成或离开该区域后开始时,须将符合ECA规定的燃油容积,以转换的日期、时间和船舶位置记录在船旗国规定的航海日志中,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具体要求的情况下,可记录在《油类记录簿》中

因此,第一级控制是针对加注燃油的实际含硫量。这个值将由燃油供应商在燃油交付单上注明,因此,该值以及其他相关方面与第18条所规定的燃油质量要求直接有关。随后,船员须确保船舶使用符合ECA规定的燃油,通过避免将符合ECA规定的燃油装入其他部分装满的储罐、油箱,或在转换作业过程中,该燃油不会与其他含硫量较高的燃油混合,从而确保ECA内实际使用的燃油不会超过适用的限值。

因此,规则第14条提供了限值以及遵守的方法,但也可使用其他方法以达到在ECA内外同等水平的SOx和颗粒物排放控制的效果。这些方法可分为主要方法(避免污染物的形成)或次要方法(形成污染物,但随后在将废气流排放到大气之前在某种程度上去除污染物)。第4.1条允许此类方法的应用,但须经主管机关批准。主管机关在核准此种等效方法时应考虑到相关导则。在第二级控制方法方面,已通过了关于废气净化系统的指南(MEPC.259(68)),即在排放到大气之前,用水清洗废气流,在使用此种布置时,除了需考虑该系统已获得认证外,加注燃油的含硫量将不会受到限制。


来源:IMO

编辑: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海事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