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履约分委会第8次会议(III 8)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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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于2022年7月25日至29日召开了履约分委会(III)第8次会议。本次会议概况如下:

更新决议草案以支持履约

分委会向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和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报告了关于推动更新IMO大会关于履约的三项关键决议:《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HSSC)检验指南》、与《III规则》有关文书的非详尽义务清单、港口国监督程序(PSC)。经各委员会核准后,最终将提交2023年底召开的IMO大会第33届会议通过。 

制定关于远程检验的评估和应用指南

分委会就制定远程检验评估和应用指南、《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审核和《ISPS规则》验证的方面取得了进展,特别是就未来的路线图和方法达成了协议。

鉴于对远程检验和《ISM规则》审核指南的迫切需求,分委会同意路线图中关于HSCC检验指南的修正案,经修订的《ISM规则》实施导则,以及远程检验和ISM审核指南的制定工作应于III 9会议上完成,并经各委员会同意提交2023年召开的A 33通过。

此外,同意委派通信组根据原则和共同领域的文件(第3-0部分)和三个指南:关于远程检验评估和应用指南(第3-1部分)、《ISM规则》远程审核的评估和应用指南(第3-2部分)和《ISPS规则》远程验证的评估和应用指南(第3-3部分),采用商定的方法开展工作。 

关于短期温室气减排措施的PSC程序

分委会讨论了与实施将于2022年11月1日生效的短期温室气体减排措施有关的PSC的具体问题。  

在短期措施下,船舶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能效后需要计算其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并建立其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CII)和相关的CII评级。碳强度将温室气体排放与远距离运输的货物量联系了起来。

船舶将得到其能效评级(A, B, C, D, E -其中A是最好的)。政府、港口当局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应酌情对被评为A级或B级的船舶提供奖励,这也向市场和金融部门发出了强烈的信号。

连续三年被评为“D”级或“E”级的船舶,必须提交一份纠正行动计划,以说明如何达到所要求的指标(C级或以上)。

通信组的任务是将支持实施短期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各种修正案纳入PSC程序。尽管如此,经审议,分委会一致认为,在现阶段,分委会内部不支持将拟议修正案,即在检查船舶3年实施计划和/或连续三年为D级或E级船舶的纠正行动计划时船舶未实施规定视为可滞留缺陷。分委会同意据此向MEPC 79提供建议。 

制定《III规则》实施指南

分委会进一步推动关于制定《III规则》实施指南的工作,并指示通信组进一步制定草案。 

事故分析

在本届会议上,在分析事故报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明确安全问题,以便反馈给IMO各机构的规则制定程序。分委会还同意改善识别和反馈安全问题的程序。该安全问题包括:

1)来自MSC Zoe的分析中获得的甲板上集装箱的安全问题(2019年1月,德国,MSC Zoe在海上恶劣天气中丢失了340多个集装箱)。

2)与职业事故有关的安全问题(高空坠落)。在这方面,委派海上安全调查报告分析通信组就处理暴露于高空坠落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将进行高空工作和舷侧工作的地点)的海员安全问题的导则的新产出制定建议案。 

3)导致渔民从渔船落水的安全问题。请IMO其他分委会审议拟议的措施,包括使用个人漂浮装置(PFDs)和现有技术的应用,如,搜救应答器(SART)。 

4)与引航梯有关的安全问题,包括相关的登轮布置。邀请MSC在审议修订SOLAS第V/23条和相关的文件以提高引航员转移布置安全性的拟议新产出时注意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经验教训

分委会同意将从海上伤亡和事故中吸取的教训发布在IMO网站上  :

https://www.imo.org/en/OurWork/IIIS/Pages/Lessons-Learned.aspx。 

数据收集和分析以改进实施

分委会注意到GISIS各模块,如,但不限于成员国审计、海上事故调查、港口接收设施和港口国监督等,已有全面的数据集,可为明确实施中的问题提供良好的基础,分委会同意将产出重新命名为ʺ通过数据分析,明确与IMO文书实施有关的问题”,并扩大产出范围,但须经各委员会批准。

GISIS PRF模块——数据传输机制

分委会讨论了一项加强GISIS模块关于港口接收设施(PRFs)的建议,使其能够直接从国家/区域数据库转移和更新数据。分委会同意向MEPC提供建议,并邀请秘书处对PRF GISIS模块的全面功能和互操作性进行审查,旨在研究制定和实施拟议的数据传输机制所需的资源,并适时更新分委会的资料。

协调港口国监督(PSC)

分委会注意到区域港口国监督机制和美国提交的关于港口国监督活动、集中检查活动(CIC)、检查率和滞留事件的报告,并邀请其继续提交年度报告。

处理来自船舶的海洋塑料垃圾

为加快III分委会关于来自船舶的海洋塑料垃圾的工作,分委会指示协调全球港口国监督(PSC)活动和程序的通信组在闭会期间制定一份MEPC通函草案,提醒成员国通过PSC程序加强渔船实施《MARPOL公约》附则V,并鼓励PSC机制制定包括渔船在内的PSC程序。同时,通信组负责审议包括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来加强实施《MARPOL公约》附则V的一些建议,并考虑拟备《PSC程序》的修正案草案是否合适的问题。


来源:IMO

编辑: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海事研究中心

网址:http://cimrc.shm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