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9次会议(MEPC 79)于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以线下与远程混合方式召开。会议成立1个起草组、1个审议组、1个技术组和2个工作组与委员会并行开展工作,包括强制性文书起草组、压载水审议组、特别敏感海域技术组、空气污染与能效工作组和船舶GHG减排工作组。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审议和通过强制性文书修正案
委员会建立强制性文书起草组,以完成《MARPOL公约》附则I、附则II和附则IV关于北极水域接收设施和IOPP证书和补充表格,附则V关于北极水域内的区域接收设施和垃圾记录册,附则VI地中海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区,附则VI关于北极水域内的区域接收设施、将列入燃料运送说明(BDN)的信息以及将提交给IMO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库的信息和《2012年制定区域接收设施计划导则》的修正案草案,以及评估提交至本届会议通过的强制性文书修正案对能力建设、技术合作和援助的影响。
委员会批准起草组报告,通过了相应的5个决议。
1.关于北极水域内区域接收设施和IOPP证书及其附录格式的MARPOL附则I、II和IV修正案,将于2024年5月1日生效;
2.关于北极水域内区域接收设施和垃圾记录簿的MARPOL附则V修正案,将于2024年5月1日生效;
3.关于地中海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区的MARPOL附则VI修正案,将于2024年5月1日生效;
4.关于北极港口区域接收设施、燃油交付单以及IMO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库收集系统的MARPOL附则VI修正案,将于2024年5月1日生效,并鼓励成员国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其附录IX关于IMO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库提交的信息修正案;
5.《2012年制定区域接收设施计划导则》修正案。
委员会审议了强制性文书修正案对能力建设、技术合作和援助的影响问题,注意到起草组不具备进行这项评估的专门知识,请有关成员国考虑该事项,并在下届会议上提出处理这一问题的建议。压载水中的有害水生生物
委员会建立压载水审议组,1.完成《BWM公约》附则附录II的《压载水记录表》修正案;2.审议是否允许经处理的污水和灰水在压载舱中临时储存;3.审议在水质具有挑战性的港口作业船舶的适用的提议;4.审议G6导则附录中《压载水报告样表》修正案的提议;5.审议《BWMS规则》第4.10款的统一解释,如需要,准备相应的统一解释草案;6.审议《BWM公约》第E-1.1.5条和《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证书表》的统一解释,如需要,准备相应的统一解释草案。
委员会总体上批准审议组报告。
1.批准《BWM公约》附则附录II的《压载水记录表》修正案草案,以期MEPC 80通过;
2.核准审议组的意见《BWM公约》“不排除在压载舱中临时储存经处理的污水和灰水”的做法,允许该储存,并应制定相应的指南;
3.在挑战水质港口营运船舶的压载水公约应用,主要就该问题作为应急措施还是常规压载水管理措施、BWMS旁通、采用BWE+BWT的激发条件、挑战水质定义、压载水置换区域选项、压载水置换方法及标准等开展了广泛讨论,但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邀请感兴趣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就在水质具有挑战性的港口作业船舶的指南提供建议;
4.认为《压载水报告样表》的事项可归为《BWM公约》下的记录保存和报告指南;
5.批准《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规则》(BWMS规则)第4.10款的统一解释,澄清了在IBWMC换证检验时检查BWMS用于测量的部件性能的要求。将以BWM.2/Circ.66/Rev.4发布;批准《BWM公约》第E-1.1.5条和《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证书》格式的统一解释,并以通函BWM.2/Circ.66/Rev.4发布。
防止空气污染
委员会建立空气污染和能效工作组,1.审议关于燃料供应商的许可证制度的相关提案;2.考虑生物燃料和生物燃料混合物的相关提案,但仅限于与《NOX技术规则》有关的事项,ISO 8217,海上试航,黑碳;3.考虑扩大MEPC.1/Circ.795/Rev中关于生物燃料使用的MARPOL附则VI第18.3条统一解释范围的建议,包括合成燃料(属于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类)。
委员会总体上批准工作组报告。
1.燃料许可证制度,委员会鼓励成员国利用经修订的《成员国/沿海国最佳实践指南》,详见MEPC.1/Circ.884/Rev.1,并请有关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向今后的会议提交关于执行最佳实践指南和有关文书的经验的资料;
2.生物燃料和生物燃料混合物,委员会注意到,工作组没有充分支持MEPC 79/5/2号文件中提出的建议,即根据对MARPOL附则VI第18.3条的统一解释,在使用生物燃料时制定符合NOX要求的标准测试方法,并邀请感兴趣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向会议提交有关生物燃料和生物燃料混合物使用与NOX要求相关的补充信息;委员会注意到工作组对MEPC 77/7/7号文件第12段所载提案的讨论,即在《NOX技术规则》第5.3.2款中增加对ISO 8217标准最新版本的引用,支持工作组关于燃料符合ISO 8217:2005,2010,2012或2017标准,包括FAME产品,是可接受的燃料规格,用于母发动机NOX排放测试,邀请感兴趣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就《NOX技术规则》第5.3.2款的修正案草案提交提案;
3.同意合成燃料和生物燃料一样纳入MARPOL附则VI第18.3条的统一解释,并指示秘书处更新MEPC.1/Circ.795/Rev.6,即对于混合不超过30%合成燃料的燃油不需要进行NOX排放重新认可(当对NOX关键部件或设置/操作值的更改没有超出该发动机批准的技术案卷所述值时),以MEPC.1/Circ.795/Rev.7发布。
船舶能效
委员会审议了提交至本届和以前会议推迟到本届会议的提案,主要解决的事项有:1.《2018年新船舶获得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导则》和使用电力储备的指南草案;2.《2014年能源效率设计指数验证与发证导则》;3.MARPOL附则VI第2.2.18条和第22条的统一解释;4.MARPOL附则VI附录IX的统一解释;5.MARPOL附则VI第8条、第26.3.1条和28条的统一解释。
1.委员会原则上批准了提交至IMO 2021年数据库的覆盖2.8万多艘船舶燃料油消耗量数据,注意到IMO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库模块在GISIS中存在的问题,以及MEPC 79/6/1号文件第10至13段所述的对报告程序的持续改进,特别是在2022年11月1日短期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生效后,秘书处正在将新的报告参数纳入IMODCS模块,同时也在评估对GISIS模块的进一步修改,以改善用户友好性和基于网络的报告环境;原则上批准MEPC 79/6/1号文件附则表3所示的基于供应计量、使用AER和cgDIST指标的碳强度发展报告;注意到秘书处目前无法在基于需求的测量基础上计算碳强度的发展情况,目前获取此类数据以便将来向委员会报告。
2.可能引入EEDI第4阶段的事宜,经审议后,委员会注意到现阶段没有足够的支持进一步审议可能引入EEDI第4阶段的事项,因此请感兴趣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向今后的会议提交进一步建议。
3.委员会考虑了空气污染和能效工作组报告中与本议题有关的事项,采取如下行动:
1)通过决议《2022年新船获得的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计算方法导则》,纳入了乙烷的燃料默认值,完善了采用轴带发电机后功率计算的文本表述,加入了对多重载重线情况的EEDI计算要求,明确EEDI计算仅针对最大夏季吃水载重线且不做追溯性要求;
2)通过《2022年能效设计指数(EEDI)检验与发证导则》,新增ITTC新版建议程序作为船舶快速性试航要求;
3)批准MARPOL附则VI统一解释(MEPC.1/Circ.795/Rev.6)修正案,加入了对EEDI数据收集要求的澄清,明确船上蒸发气(BOG)需纳入IMO DCS收集,同时对船舶SEEMP Part III及CII相关的执行要求进行了明确。
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
委员会按顺序考虑了以下事项:1.ISWG-GHG 13的结果;2.有关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航路行动的事宜;3.船上CO2捕获的提案;4.与短期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实施及其审议有关的事宜;5.建立船舶GHG减排工作组。
1.委员会审议了12月5日至9日召开的第13次温室气体会间会(ISWG-GHG 13)提交的会议报告,委员会就初步战略的修订问题、制定一揽子中期GHG减排措施和影响评估(包括修订对国家影响评估程序)进行了讨论,总体上核准该报告。
1)重申了委员会的承诺:在MEPC 80通过经修订的具有更高雄心水平的《IMO GHG 战略》;将优先制定的候选GHG减排措施,作为MEPC 80根据工作计划制定的包括技术和经济要素的一揽子措施的一部分;根据工作计划和修订后的评估对国家影响程序,在通过一揽子候选措施之前对其进行全面影响评估;
2)批准了《经修订的候选措施对各国影响的评估程序》(MEPC.1/Circ.885/Rev.1);
3)批准了对LCA通信组工作内容的调整并同意宽限通信工作组向MEPC 80提交最终报告的时间,同时邀请感兴趣的成员国和组织协同印度一同在MEPC 80制定船上应用可持续生物燃料相关的决议。
2.有关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航路行动的事项,委员会通过了《邀请成员国鼓励港口和航运部门自愿合作,为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作出贡献》和《鼓励成员国制定和提交解决船舶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自愿国家行动计划》,将以航线为基础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
3.船舶碳捕捉相关提案被推迟至MEPC 80审议。短期措施的执行和复核的相关问题将推迟到MEPC 80的空气污染和能效工作组讨论。
4.委员会同意将关于CII框架实施和审议的文件推迟到MEPC 80,由空气污染和能效工作组审议。
5.ISWG-GHG 14和15分别定于2023年3月20日至24日和2023年6月26日至30日举行,工作范围如下:
1)进一步研究完成IMO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战略的修订草案的拟订工作;
2)在中长期措施制定工作计划第II阶段的背景下,进一步审议和确定将制定措施的评估和选择;
3)进一步考虑修订IMO船舶燃料油消耗量数据采集系统(DCS);
4)审议海上燃料GHG生命周期分析通讯组的最后报告,以期最终确定LCA导则;
5)将ISWG-GHG 14和ISWG-GHG 15的书面报告分别提交至MEPC 80。
6.建立减少船舶GHG排放工作组,总体上核准工作组的报告:
1)经修订的减少船舶GHG排放的IMO 战略草案,将在下届会议继续审议;
2)通过了对《邀请成员国鼓励港口和航运部门自愿合作,为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作出贡献》(MEPC.323(74))和《鼓励成员国制定和提交解决船舶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自愿国家行动计划》(MEPC.327(75))的修正案草案。
根据《行动计划》开展处理船舶海洋塑料垃圾的后续工作
委员会邀请感兴趣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向MEPC 80提交材料,以协助委员会决定如何推进IMO关于船舶海洋塑料垃圾的研究。
其他分委会的报告
HTW 8
1.批准《示范课程开发、审议和验证导则》修订案,将以MSC-MEPC.2/Circ.15/Rev.2发布。
SSE 8
2.通过《2014年船用焚烧炉标准条件》(MEPC.244(66))修正案。
III 8
委员会赞同III 8的结论,即根据《AFS公约》,对于防污涂料产品签发国际防污系统证书,没有类似资格预审的类型批准要求,但行政当局应酌情决定是否需要超过公约规定的要求。
识别和保护特殊区域、ECAs和PSSAs
委员会建立指定特别敏感海域(PSSA)技术组,审议指定地中海西北部为PSSA的提议。
会议原则同意在地中海西北部划定一个PSSA的提议,请联合提案方进一步制定相关保护性措施并提交NSCR分委会审议批准。委员会将在下届会议指定该区域为PSSA。
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的工作计划
1.批准“修订MARPOL附则II以改进高熔点和/或高粘度货品货舱扫舱、洗舱和预洗舱程序有效性”新产出,纳入PPR议程,计划2届会议完成。
2.批准“船舶机器处所舱底水防污染设备指南和技术条件修订”新产出,纳入PPR议程,计划2届会议完成。
3.批准三个会间工作组会议
1)ISWG-GHG 14会间会:2023年3月20日-24日;
2)ISWG-GHG 15会间会:2023年6月26日-30日;
3)ESPH工作组会间会: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
下次会议安排
MEPC 80暂定于2023年7月3日至7日举行。
来源:IMO
编辑: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海事研究中心
网址:http://cimrc.shm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