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大会第33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在IMO总部英国伦敦召开,会上通过关于“2024年至2029年IMO六年期战略规划”的第A1173(33)号决议。决议内容包含:使命宣言、愿景、2024年至2029年IMO六年期战略规划的总体原则、IMO的战略方向、根据战略方向评估IMO业绩的绩效指标以及IMO计划在2024-2025年双年度期间交付的产出清单。
IMO对2024年至2029年的愿景如下:
1. IMO将继续发挥其作为全球航运监管机构的领导作用,促进人们进一步认识到航运业对世界贸易的重要性,并推动航运业的发展。在这方面,IMO将应对技术不断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保护和维护海洋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改善海员的福利和能力,加强海运业和全球供应链的韧性。
2.为实现这一目标,IMO将重点审查、制定、执行和遵守IMO的文书,以积极主动地发现、分析和解决新出现的问题。IMO将支持成员国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目标,同时考虑到2021-2030年IMO能力建设十年战略。
“2024年至2029年IMO六年期战略规划”确定了IMO在2024年至2029年期间将重点关注的战略方向,包括“确保在能力建设的支持下执行IMO的文书(SD1)”、“将新兴技术和先进技术纳入监管框架(SD2)”、“应对气候变化并减少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排放(SD3)”、“继续参与海洋治理(SD4)”、“加强国际贸易的全球便利化、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SD5)”、“处理人的因素(SD6)”、“确保国际航运监管的有效性(SD7)”、“确保组织的有效性(SD8)”。
IMO各机构将继续开展工作,以实现《IMO公约》第1条所规定的本组织宗旨,同时维持全球海事立法制度,并确保所有参与国际航运的国家享有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此,IMO将继续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国际航运在处理经济发展、国际贸易便利化、安全、安保和环境保护等多重优先事项时保持平衡。在其任务范围内,IMO将积极制定解决方案并采取行动,以应对影响本组织工作的全球危机和挑战。
来源:IMO
编辑: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海事研究中心